【執行日期】:2023/06/05
【公告對象】:四院區各科醫師、護理部、醫事檢驗科
【說 明】: 1. 異動原因:為提供臨床良好檢驗服務,整併檢驗機台及人力運作調 配,異動部份檢驗項目操作時間。 【執行方式】:
1. 操作時間異動前後的差別 :
註:檢體收件截止統一皆為當日 09:00 前送達淡水檢驗科,逢國定假日順延 一日
2. 注意事項:上述檢驗項目之送檢流程、報告時間,均依照現行作業 方式處理。
公告製訂:醫事檢驗科分生檢驗組組 長 潘瀅如〈淡水院區分機:2511〉
最新修訂日期 :2023/06/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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