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臨床試驗管理中心

【公告】臨床試驗受試者招募原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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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公告】臨床試驗受試者招募原則
有關修訂藥品「臨床試驗受試者招募原則」,業經衛生福利部於中華民國110年10月26日以衛授食字第1101409136號公告在案,請貴會轉知所屬會員,請查照。
旨揭原則請至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頁(業務專區>藥品>臨床試驗(含BE試驗)專區>臨床試驗相關法規)自行下載。
地址:11558 台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488號
聯絡人:李侑儒
聯絡電話:02-2787-7455
傳真:02-2653-2072
電子信箱:age2923@fda.gov.tw