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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旅遊行程 

  集合時間地點: 維護大家權益,請勿遲到哦!
  出發當日上午 / 台北松山機場(自行前往)。


*上列時間僅供參考實際時間依「行前通知」為準。[行前通知電子檔將於出發前一週逕寄至個人公務信箱]


 作業規範 《請務必詳閱相關事項,確保自身權益!》
 

一、服務滿二年之專任正式職員,參加團體旅遊可享旅遊假三天及旅遊補助$11,000元(半職者以1/2計)。
二、離職員工及自請退休員工須於離職日一個月前參加,方可享有旅遊補助及旅遊假(屆齡退休者不在此限)。

三、「旅遊補助」與「旅遊假」限當次申請使用完畢,不得分開申請。
四、員工旅遊假不等同於公假,如中途發生災害,不屬於職業災害範疇。

五、報名完成後如未實際參加旅遊活動者,其核定旅遊假將以「曠職論」或「自假」處置,並按院規處分及追回旅遊補助款項,並取消次年度參加旅遊之權利。
六、團員至報名處繳費後,請索取收據並妥善保存;若有需要辦理退費者,須持原收據向促進會申請,否則無法受理。
七、共同出團人數:下限20人、上限40人。各梯次報名由報名日起至滿額截止,若該報名梯次額滿,將列為候補,待缺額時依序遞補。
八、本院職員參加旅遊須簽到(退),做為「旅遊補助」及「旅遊假」之憑證,請務必配合領隊確實簽到(退),不可委託代簽,以免個人權益受損。
九、團員於旅遊活動期間,不得中途離隊或擅自退出旅遊活動,且不得要求退還旅遊費用。
十、參加旅遊之團員,若於行程結束後欲離隊不隨團回程,需於出發前向本會報備;若未事先報備而自行離隊或提早離隊者,一律取消當次旅遊假及旅遊補助。
十一、職員報名後離職須主動至本會取消報名梯次,否則將沒入已繳交團費。
十二、團費已內含導遊、領隊、司機及小費等,出團後團員無需再行繳交。
十三、本會與旅行社訂有旅遊合約書,一切旅遊細節以前述合約書為準並按「旅遊定型化契約」所訂之相關規範辦理,旅行社不另與團員訂定旅遊契約。
十四、職員參加旅遊,為公平起見,交通工具之座位及分房按抽籤方式分配。
十五、旅途中有任何問題請立即向導遊反應,以利現場取得協助及改善;參團同仁請協助填寫問卷,做為旅遊規劃及品質提升參考。

十六、保險:旅遊平安險200萬元、醫療險5萬元。
十七、承辦旅行社聯絡資訊:天銨國際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/02-2511-4567、王豫瑋 小姐/0937-074-420。


 旅遊費用  (單人旅費)
 

房型選擇 單人房 雙人房 四人房
大人 18,000元 14,000元 13,000元
65歲以上及身心障礙者
(需檢附相關憑證影本)
17,000元 13,000元 12,000元
3-12歲幼童
(含車位,餐位,保險 / 佔 床)
── 13,000元 12,000元
3-12歲幼童
(含車位,餐位,保險 / 不佔床)
11,000元
2歲以下幼童
(含車位,保險 / 不佔床)
600元
季節加價(4-10月份) 每人加價400元(2歲以下不佔床不加價)

※單人參加需依單人房型計價,另三人同行需選擇雙人房型。
 


 開團日期   
 

出團日期 受理報名期間
  尚未開放報名
   
   
   
   
   

※表列出團及報名時間皆為暫定,如遇有特殊狀況,主辦單位將適時調整修正。

 


 報名方式   [非報名期間暫停受理]   


● 台北、淡水:請於受理報名期間填妥報名表經主管核定後,以「傳送袋」或「親送」至促進會辦公室即可,促進會辦公室 (TEL:3244)
● 新竹:促進會辦公室 (TEL:3244)   
● 台東:圖書室 / 胥華真 (TEL:219)

 

※報名注意事項:(請務必詳閱,確保個人權益)

一、各團開放報名時間請先行填妥報名表經主管核章後,方得提出報名。
二、以員工、眷屬或同行者一人為優先(至多限填四名);承辦單位得視參團人員之身分別,酌予審核,排定其優先與後補順序。

三、報名該團經通知確定出團時,需於通知日起一周內完成繳交「全額團費」,並自行於出團一週前,完成「團體旅遊假」請假手續。
四、「團費」請於時限內,自行前往各院繳費地點繳納,逾期未繳者,取消其報名資格,不得異議。『旅遊補助』於參團結束後,由本會統一請款,匯入次月個人薪資帳戶內。
五、各院每團均採『保障名額』制,依報名順序受理,報名人數「超額」部份,將列為後補人員。
六、各團次於報名後,本會將個別通知成團與否,確認可出團時始收取「團費」;年長及行動不便者,須有家屬陪同參加。
七、出發前旅客任意解除契約及其責任,概依「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」所訂之相關規範辦理,如有疑義概依本會解釋為準。

 

報名表下載:表格:

 


 繳費地點 
 

台北 / 福音樓一樓出納課    淡水 / 馬偕樓一樓住院中心    新竹 / 促進會辦公室      台東 / 促進會辦公室